2009年福建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补录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99号)精神,有关县(市、区)已完成今年新增教师编制统一招聘面试、考核等工作,完成了大部分岗位招聘任务。为切实做好农村小学紧缺学科师资补充工作,决定对各县(市、区)剩余岗位(附后)进行补录。现就补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参加今年全省新增教师编制统一招聘笔试未被聘用的考生。
2.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11月6日。
3.报名地点: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材料:报名时应随带《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准考证、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考生资格审查。有关县(市、区)按照已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面试、考核与聘用
有关县(市、区)按照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
面试组织、考核和聘用等工作按闽教人[2009]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212 87091282
监督电话: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53491
省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监察室:0591-87846080
附件:2009年福建省新增教师编制统一招聘剩余岗位一览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