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发〔2009〕287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各设区市人事局:
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2010年2月举行2010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等(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招聘范围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
2、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在编制、人员结构范围内补充工作人员。
3、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类型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各设区市、县(区)、乡镇属事业单位补充上述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招聘其他工作人员也可委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二、 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也应符合岗位实际需要,不得作过多过细设置。如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参考《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加以备注,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专门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含设区市级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的专门职位。
(三)其他事项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所有岗位。
2、2009、2010年留学回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2010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6、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7、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8、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2010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者学位证书须在2010年10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和招聘
具体实际,抓紧研究招聘方案,认真填报《福建省2010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安排岗位面向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任务的单位应按照我局《关于安排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闽人发〔2009〕 号)要求,优先安排岗位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汇总各地、各主管部门的招聘信息并进行审核后,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三)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统一笔试、成绩公布等。本次统一笔试工作将与2010年春季公务员招考工作同步进行。
(四)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委托招聘单位岗位分别由省属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有关面试、考核、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省属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人事部门负责,拟聘人选公示由招聘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四、时间安排
请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于1月15日前上报招聘申请函(聘用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应在其中予以注明)及《福建省2010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按闽人发〔2009〕 号文件要求报送,我们将作为“专门岗位”汇总。
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的时间安排将通过《2010年春季我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公告》发布。
五、笔试办法
笔试试卷分为职业能力和主观题两部分,报考行政管理、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等岗位及报考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等人员考职业能力和主观题两部分,报考工勤岗位人员仅考职业能力卷。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省直各部门、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1-87670230;联系人:林振云、刘建辉。
2、招聘工作政策咨询、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等方面问题,请与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流动调配处联系。电话:0591- 87833713;联系人:赵婷婷。
《福建省2010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参考表格可从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下载。
《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附件:福建省2010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表样)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安排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闽人发〔2009〕286号
为做好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5]75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春季举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安排部分岗位专门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安排
根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人数、专业结构等相关情况,今年秋季全省拟安排31个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名额安排见附件1)。
未安排招聘岗位名额的省直部门(单位)如有岗位需要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请填写《面向福建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名额安排表》“省属其他单位”栏,我们将一并安排组织招聘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岗位安排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要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参考我局提供的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基本情况(附件2),认真安排适合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具体岗位,各设区市安排的岗位包括市、县(区)、乡(镇)三级事业单位岗位。各设区市应根据编制、岗位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向县(市、区)、街道(乡、镇)的事业单位倾斜,特别要重点考虑加强乡镇教育、农业事业单位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社区协管员等社会服务工作岗位的基层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各招聘岗位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专业大类设置,在符合岗位实际需要的前提下,能放宽的应尽量放宽;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社区协管员等社会服务岗位不限专业条件,学历层次可要求大专以上.凡招聘岗位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参考《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加以备注,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http://sy.fjkl.gov.cn),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2、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设区市或本部门(单位)确定的招聘岗位,认真填报《福建省2010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电子文档可从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下载),在表中备注栏注明“专门岗位”,并于1月15日前上报我局(办)流动调配处。
我局(办)在汇总相关信息并进行审核后,将把专门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2010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的其他岗位一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招考工作。
其他有关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选公示等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
1、《面向福建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名额安排表》
2、《福建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面向福建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名额安排表
负责部门 |
事业单位(岗位不限) |
名额安排 |
福州市人事局 |
福州市事业单位 |
3个 |
厦门市人事局 |
厦门市事业单位 |
1个 |
漳州市人事局 |
漳州市事业单位 |
3个 |
泉州市人事局 |
泉州市事业单位 |
4个 |
莆田市人事局 |
莆田市事业单位 |
2个 |
三明市人事局 |
三明市事业单位 |
3个 |
南平市人事局 |
南平市事业单位 |
3个 |
龙岩市人事局 |
龙岩市事业单位 |
4个 |
宁德市人事局 |
宁德市事业单位 |
4个 |
省教育厅 |
省教育厅属事业单位 |
1个 |
省农业厅 |
省农业厅所属事业单位 |
1个 |
省林业厅 |
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 |
1个 |
省卫生厅 |
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 |
1个 |
其他部门(单位) |
其他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 |
不限 |